办理回国手续

 

公派留学人员学业结束回国前,应办理如下手续:

1、机票预订
凡由教育处(组)负责购买回国机票的公派留学人员,应提前40天将填写好的《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机票预订单》寄给各自负责老师,办理订票手续。机票一旦出票,一般不予更改日期。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日期的,须报负责老师批准,并需在取票时向教育处财务室交纳20英镑改票手续费。

2、航班说明
教育处可以为公派留学人员本人订购国航CA938(伦敦-北京)和东航MU552(伦敦-上海)的直航机票,可携带行李的限重为70公斤。如果你需经由北京或上海转机前往国内其它城市,请注明目的地,教育处将尽力联系提供联程服务。
具体航班起飞和到达时间请查询航空公司网站即时信息。

3、预约办理时间
预定回国日期前2周内,公派留学人员即可与各自负责老师预约办理取机票、办理留学回国证明等手续。具体时间需由公派留学人员通过电话或邮件提前与各负责老师预约。

4、取机票和办理留学回国证明
办理回国手续时,请留学人员本人携带护照、留学总结、留学单位情况调研、导师信(评语,可单独附信)、2英镑现金亲自到教育处找各自负责老师办理。

提前回国(超过7天的)或曾中途回国需要退还部分奖学金的,请携带应退金额现金,先到教育处财务结清有关款项,持退款收据到负责老师处办理领票手续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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